就医服务
就医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就医服务>就医须知>详细内容

特殊检查须知--电子胃镜检查

发布时间:2016-10-28 10:2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检查地点: 门诊三楼内镜中心
检查前注意
1、检查前晚八时起,禁食、禁水、禁烟。
2、近三天内做过胃肠钡餐造影者不宜做胃镜检查。
3、检查前带病历,乙肝三系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化验报告单。
4、自带干毛巾一条或面巾纸。
5、如因故不能按时前来检查,须于检查前二天与本中心联系,重新预约,否则过期作废。
检查中注意
1、左侧卧位,头略前倾,两腿屈曲。
2、插胃镜时恶心感请咬紧牙垫做吞咽动作,避免咳嗽及讲话。
检查后注意
1、胃镜检查一小时后可进温凉半流质(稀饭,面条等)一天,次日无不适可正常进食。
2、如作息肉切除者,术后一星期内请食用无渣半流质(稀饭,面条,牛奶等)饮食,忌蔬菜,水果,肉,保持大便通畅,避免便秘及重体力劳动。
3、出现腹部剧烈疼痛,呕吐,黑便等不适时。请即时来院复诊。也可直接与胃镜室联系以便及时诊治。
4、活检检查:门诊病人一周后请到内镜中心预约处取病理报告;住院病人可向主管医生咨询检查结果。
5、无痛胃镜检查后清醒30分钟可离院。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