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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物资招标公告(中心医院招ZXYY-XX23011号 )

发布时间:2023-10-31 15: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台州市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和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现就医院设备物资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编号:中心医院招ZXYY-XX23011          

二、协商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协商供应商名称

1

数据实时贯通改造服务

杭州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格协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协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商

四、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中心

2、获取(公告)时间:20231031日至2023118日止,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协商开始时间、地点

118日星期14:30在台州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台州市经济开发区育德路365-369号二楼(台州市中心医院住院部B幢南面瑞麟餐饮西边电梯上去二楼)),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协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协商保证金:无需

七、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中标公告期限: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0576-88526626 

投诉/质疑联系人:女士

电话:0576-88550331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999号台州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学院附属医院)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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